首页>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Company news

停车行业资讯简报27

来源:发布时间:2022-10-20访问量 :

1. 合肥市:经开区便民停车新增泊位约1.1万个

合肥经开区从2018年开始,逐步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投资,通过布点建设公共停车场、改造和扩建老停车场、利用闲置土地建设大货车临时专用停车场、增加公共建筑停车场配建比例、老旧小区改造增加停车位、道路改造设置路内停车位等多种方式增加公共停车泊位共约3万多个。2022年配合便民停车暖民心行动新增泊位约1.1万个,同时,动员社会投资停车场对外开放停车泊位约2.7万个,市民们纷纷表示:“现在,经开区的道路畅通了,车好停多了。”

按照城市未来发展需要及目前停车难现状,制定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适度科学超前建设停车场,计划5年内再规划建设51处停车场约1.1万个停车泊位。提高大型公共设施、居民住宅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停车泊位增配数量,高层建筑要求一律配建地下停车场。在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基础上增加公共停车位配比,5年来共增配停车位约7000个。


02. 天津市:2022年新增27个停车场

2022年,增建停车设施被列入了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现在,全年建设任务已经完成。为了缓解停车压力,2022年,天津把增建公共停车设施,纳入20项民心工程,充分利用桥下空间、闲置空地,建设停车场。针对靖辰公寓停车难问题,区停车办联合街道、规资等部门,在共同梳理周边可利用的地块,协调出一块基础设施用地,建成了一个停车场。考虑到居民实际需求,街道和区停车办,一起找经营方协商,采用更为灵活的收费方式。

截至目前,2022年天津市全市共建设停车场27处,增加停车泊位7119个,并在全市178个老旧小区周边的128个路段,规范设置了夜间限时停车区域,20项民心工程任务,全部完成。


03. 重庆市:2022年中心城区建成小微停车场149处,新增停车泊位1.2万个

从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2022年重庆中心城区已建成小微停车场149处,新增停车泊位1.2万个,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据介绍,针对中心城区“停车难”的民生痛点,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各区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便民利民、节约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则,实施对部分城市零星用地、闲置用地、桥下空间等存量资源挖潜,建设了一批占地小投资少、建设快用地灵活的“小快灵”小微停车场,最大限度满足市民的停车要求。


04. 青岛市:2022年崂山增加5500余个泊位

今年,在青岛市“作风能力提升年”的大背景下,崂山区积极开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停车场建设及“错时共享”工作。崂山区以“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优先带头开放”“政府引导、企业自愿、潮汐开放、有偿共享”的互惠互利模式,尽最大努力盘活全区停车场。

崂山区秉承“下功夫解决老城区停车难”的工作要求,做好增量的同时,深入潜挖,协同各部门,多方合力,对辖区内停车资源进行全方位摸排,利用边角地块,临时用地等建设20个公共停车设施,共增加停车泊位4000余个,有效缓解了老城区周边停车难难题。崂山区全年增加5500余个停车泊位,极大改善居民出行停车这一难题,让城市更有品质。

05. 湖南湘江新区:今年新增泊位43438个

在湖南湘江新区,着力解决出行难、停车难一直是各级职能部门的重点工程。2022年以来,全区共完成改扩建停车场60个,新增泊位43438个。停车难的“堵心”问题,正在被有效化解。今年以来,湘江新区把进一步优化区内医院周边交通便利当做一项专项改造工程来抓。据湘雅三医院副院长邓云龙介绍:“医院新改建的地下智能化立体车库,增加了479个智能停车位。跟以前相比,几乎增加了一倍的停车位,大大缓解来院看病群众停车难的问题。”

 

06. 天津市:将在10个地铁站周边修建智慧停车场

据悉,为方便市民在地铁站点停车换乘,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天津轨道交通集团,计划利用地铁沿线边角地块,在中山门、北站、财经大学、金街、津塘路、屿东城、月牙河、东南角A、东南角B、微山路10个轨道交通站点建设10个智慧停车场,届时可提供1000个停车位,以缓解市民停车难的问题,满足市民自驾与地铁、公交换乘的出行需求。部分停车场还可提供充电服务项目。目前这项工作已经纳入2023年的民心工程,将加快推动落地实施。


2.张家港市中医医院试点数字人民币停车支付

  近日,张家港市中医医院携手中国建设银行,成功上线了数字人民币停车支付领域的应用场景。此举,是我院停车支付方式上的一次新的尝试与探索,更是本市医疗系统首家数字人民币停车支付的试点单位。

  数字人民币是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无需联网,即可支付,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具备安全、便捷、低成本、支付即结算的特性。简而言之,数字人民币本质是数字化的纸钞。运用数字人民币支付停车费,不仅完善了停车费用支付的手段,更有助于拓宽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稳步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工作。

  今后,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将继续深化与银行的全面合作,推动数字人民币融入智慧医疗领域,切实提升百姓的就医服务体验。


  操作流程

  1.手机扫码场内付,输入车牌号,点击交费。

  2.确认车牌后,选择数字货币进行支付。

  3.点击支付,按提示登陆建行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即可成功支付。


3.上海金山一小区推行“积分制”共享解决停车难

  私家车多、车位少是沪上不少小区共同面对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一些小区调整了车位价格,有的小区调整了绿化布局,还有的小区还向周边商业场所协商租借停车位。但往往“抢车位”依旧是业主们下班回家的头等大事。这个难题还有什么解决办法?金山区人民建议征集办近日收到了来自金山卫镇某小区的不同解答。

  “里面停不进,外面被贴条”

  “以前小区里很多车子没地方停,就‘挤’在路边上,有的还会停到绿化带上,我们走在边上,心里都吓丝丝。”居民李老伯住在金山卫镇御景龙庭小区,回忆起之前小区的停车乱象,他脑袋里立马浮现出了场面。

  这是个建于10多年前,高层、多层、别墅等多种房型混合的小区,目前有居民1800多户、4000多人,其中租客占比约5成。除地下车库的400个产权车位,小区内仅有307个地面固定停车位和50个临时停车位,而小区业主的车辆在1000辆以上,车位显然无法满足停车需求,晚归的业主总是为找不到车位而发愁。

  一位“抢车位”经验丰富的业主向记者倾诉,“晚上见小区里实在找不到停车位,只能到附近马路上或是商铺前找地方停车,有次还因为乱停车被交警贴了罚单。”

  金山卫镇东门居委会主任阮韬杰告诉记者,此前,小区尝试过很多缓解停车难的办法,还建立过停车微信群进行统筹管理,但车位缺口过大,收效不佳。

  业主提出“共享停车”金点子

  康永波是御景龙庭小区的一名业主,也是一位软件工程师。他偶然发现,工作日的白天,小区内有大量固定车位处于空置状态。晚上或周末时段,可能有些居民在出差或是上夜班,也会有数十个固定停车位无人停车。一边是居民找不到临时车位停车,一边是大量固定车位不定时的空置。

  如果把空置的固定车位资源利用起来,是不是就能解决部分停车难题?经过思考,康永波运用自身IT工程师的专业知识,建立了小区的数字“共享文档”,通过已有的停车微信群,在微信上让固定停车位车主上传共享车位信息,其他居民通过查看来选取适合的停车位和停车时间。

  在居委会和物业的大力支持下,试行一段时间后,这个“共享停车1.0版本”被融入金山卫镇政务小程序,升级为社区“共享停车”模块。

打开小程序,想停车的居民可以查询到“车位状态”“共享中”“已占用”等不同停车信息,选取空位、点击使用,有车位的车主可以共享车位信息。而在居委会“微格治理·智慧社区”的管理平台上,能看得到固定车位共享使用情况,以便实时管理。


“共享停车”小程序


  积分制提升了共享的支持度

  对于共享停车,固定车位业主大多都比较支持。居委会阮主任说,在之前调研意向时,他给60位车位空置时间较长的业主打了电话,有50多位都明确表示愿意支持。业主陈女士就是一位共享自己车位的车主,她表示:“车位空着也是空着,邻居可以来停,我获得的积分能抵扣自己的停车费。”

  原来,为了推行这项停车新办法,康永波和居委会、物业头脑风暴后决定采取积分制。所谓积分制,就是只要业主愿意共享出自己的固定车位,那么就可以按照其他业主实际停车的时长获得一定比例的积分,例如,停放8小时以上,就可以获得5个积分,在下一年缴车位费用时,按一比一的比例抵扣现金。阮主任认为,“这鼓励了更多居民把车位共享出来,也让其他居民获益。”

  目前,共享停车的程序和规则还在进一步完善之中。愿意共享车位的业主,在小程序中要注明车位的共享时间段,而使用者需要在车位主规定的时间内共享使用,超时未及时挪车需要及时表明情况,向保安说明。为了维持共享车位的高效运转,小区还规定,如果有居民预约了某个共享车位,但超过一小时仍未前往停车,这个车位便会被释放出来,附近的车主有优先占用权。而如果有人恶意更改车位状态,或是恶意长时间占用共享车位,还会被拉入“黑名单”,取消使用共享车位的权利。

此外,有业主反映光凭借车位编号很难找到车位,为了解决这个痛点,共享停车小程序中还将添加小区停车地图,便于业主一键定位停车位。


5.广州市首个采用机械停车位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封顶


  萝岗保障房二期(EPC标段一)项目率先迎来主体结构全面封顶,进入装饰装修阶段。项目依山而建,距离地铁7号线、21号线交汇的水西站约600米,一共有81平方米、66平方米、61平方米三种面积的户型。

  萝岗保障房分两期建设,一期已于2019年12月全部竣工交付,交付住宅共计10507套。市住保办介绍,二期总共可提供8000多套住房,主要为安置房和公租房,预计明年建成。

  萝岗保障房二期位于黄埔区水西路北侧,总建筑面积87.68万平方米,是华南地区在建体量最大的公租房项目。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总规划建筑面积约为40.0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12栋33层住宅,3栋1层的垃圾转运站及417.2延米的山体边坡支护及挡土墙。

  8日上午,标段一率先实现全面封顶,建成后总共提供3072户保障性住房,地下车库机动车停车位4032个。这还是广州市第一个采用机械停车位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充分利用有限的地下室空间,共设置了3308个机械车位 ,既满足业主使用需求,同时有效提升了地下空间利用率,提高投资效益。

  “项目团队克服了场地规划、岩土难点施工、疫情防控等难题,全年以高产值完成建设任务。”中建四局萝岗保障房项目计划部经理张权说,“我们正冲刺明年1月10日基本全面建成的目标,目前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预计2023年11月交付。”

  除了中建四局负责的标段一,项目还有标段二同步施工中。市住保办计划工程处处长谢德武说:“萝岗保障房二期一共可提供8000多套住房,主要是安置房和公租房,预计明年建成。”

作为广州市重点民生工程,萝岗保障房二期项目拥有“六个第一”:广州市第一个EPC模式、CIM平台试点、采用BIM正向设计、装配率达55%以上、融入海绵城市设计、采用机械停车位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贯彻绿色生态、智慧科技的设计理念,打造融合日常居住、商业互动、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复合型社区。


6.金华供电公司多种形式满足充电需求


  网约车司机李先生开车来到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骆家塘美食街人行道边的充电位充电。“这里可以充电后,我每天早高峰都多跑几单,然后到这儿吃早饭,给车充上电,午间高峰时段继续接单,真方便。”李先生对正在这里检查充电桩运行情况的金华供电公司员工说。

  在金华,越来越多的新能源车主享受到了方便快捷的充电服务,一个更加完善、更加智慧的充电网络正悄然影响着市民出行。今年以来,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将破解新能源车充电难列入该公司年度“扛旗争先”重点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因需制宜、因情施策的思路,通过优化充电资源布局、创新充电硬件设施、丰富完善充电策略,打出服务新能源车充电的“组合拳”,满足新能源车不同场景下的充电需求。

  精准布局,充电更便捷

  金华市婺城区骆家塘美食街人行道上的正是金华市首个电动汽车路边充电站。通过在路边安装直流快速充电桩可以为前来休闲娱乐、购物生活以及网约车等有短时补电需求的新能源车主提供快捷的充电服务。

  “在美食街这种商圈街边新建充电快充桩,能够极大缓解主城区核心商圈由于土地资源受限导致的充电难问题。”金华供电公司营销工作人员励益介绍道。

  该公司针对核心商圈、居民小区、老旧小区等不同场景的充电需求,开展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通过“综合公共场站+老旧小区充电站+路边站”多位一体的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构建“车、桩、位”一体化的智能服务体系,进一步缓解了新能源车主的“里程焦虑”,极大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

  在金华广润翰城、东华家园等10个小区,国网金华供电公司累计完成了20个表箱的安装,每个表箱根据充电需求可供10个充电桩使用,预计后期充电桩完成投产后可同时满足每个小区20辆车共计200辆车同时充电,满足小区居民出行补电的迫切需求。

  不仅如此,该公司采用配套设施“整体加装”、超前挂墙“充电魔方”的方式,破解老旧小区新能源车充电难题。在金华婺城区,“整体加装”改变了传统充电桩实时受理并安装的办电模式,提前安装单、三相多表箱的方式,相当于提前为小区布置若干个“充电魔方”式插线板。如今金华市区多个小区已通过“整体加装”配套设置56个“充电魔方”,为950户充电桩用户提供超前接入服务,可满足未来5年的充电桩报装需求。

  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加快推进城乡充电设施一体化布局,着力为新能源车车主提供兜底、普惠的充电服务。6月23日,该公司联合永康市农业农村局在永康唐先镇秀岩村投运永康市首个未来乡村新能源充电站。该充电站建设是永康聚焦“电力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永康探索“政企联动乡村共富”的试点项目之一。充电站由供电公司投资,相关村只需提供场地,便可获得收益分红。

  “未来乡村新能源充电站建设项目,为村庄谋发展、村民谋富裕指明了方向。”唐先镇党委书记朱兴妙说。前来游玩的市民池先生也表示:“有了充电站,车主们就可以一边充电一边游玩,等游玩结束,汽车也充电完成。从这个角度看,建设充电站能更好地实现乡村引流。”

  家住兰溪梅江镇的新能源车车主陈熙则因为在兰溪市区开了家小店,经常需要往返两地。“现在充电桩建到了农村老家,在乡下也能实现‘充电自由’,通过手机扫码就可实现方便快速充电。”陈熙感叹道。日益完善的充电设施,增强了新能源车车主出行的底气。

  国网金华供电公司还致力促成金华市政府出台全市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政策。7月26日,该公司受金华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完成全市电动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申报的数据审核工作。补贴金的发放提供了依据,有力支撑了公共领域电动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以及服务平台建设等相关领域。

  技术创新,充电更灵活

  对新能源车车主而言,充电技术的创新带来的是更加便捷的生活方式。万佛塔作为金华的城市地标之一,素有“浙江第一塔”之称,是相邻城市短途旅游的精品打卡地。为方便新能源车主自驾来此旅游,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在其地下车库集中安装了新研发的“吸顶式可移动充电桩”“移动式智能充电机器人”“移动式充储一体机”三大特色智能充电设施,让前来观赏古迹的游客眼前一亮。

  与常规公共充电桩相比,“吸顶式可移动充电桩”改变了充电桩本体需固定于地面的传统布局,将充电桩本体安装在停车位上方楼板或侧方墙体,无需占用地面空间,且体积仅为0.1立方米,一条10米长的轨道就可以为背靠背的10个停车位提供充电服务。新能源车主只需通过手机扫描对应车位二维码,系统后台将驱动充电桩本体,沿着轨道自动移至需求车位,充电枪自动下行。当新能源汽车满电拔枪后,充电枪自动上收、桩体则自动返航。该公司时通电气产品研发团队利用前沿技术,建立智慧友好、快捷便利的充电模式,真正实现扫码智能移动、桩体精准定位、充电枪自动收放等功能,有效解决了充电桩无处安装、油车占位、满电占位等难题。

  另一款“神器”——移动式智能充电机器人则利用AI技术与传感器组件,实现自主移动、自动避障,完成充电后自动返航、补电储能,从“车找桩”转变为“桩找车”。

  移动式充储一体机需车主自行将装置推拉至充电车位,虽体积较大,但它的充电功率高达30千瓦,属于快充桩,可为新能源车提供快速能量补给。

  同样针对老旧小区公共停车位“有桩无位”的现象,国网金华供电公司自主研制了户外滑轨式充电桩,通过在原先的公共车位前加铺轨道,让充电桩能在轨道上自由移动。“在轨道辐射范围内,一桩可以兼顾到多个车位。我们还在充电桩上设置了红外遥感装置,通过自动识别‘绿牌车’,自主将充电桩移至车旁,有效缓解老旧小区充电找桩难的问题,保障车主绿色出行无忧。”在兰溪兰花社区的智慧充电站调试现场,工作人员何金亮介绍道。

  柔性互动,充电更智能

  方便的充电网络、灵活的充电方式极大消除了人们之前对于新能源车的顾虑,势必会进一步促进新能源车保有量的增加。而如何有效化解大量充电车对电网的冲击,国网金华供电公司推出多样化的充电策略,满足车主差异化充电需求的同时,也能够避免电网“峰上加峰”。

  金华的大部分老旧小区人口稠密、公共土地资源稀缺,同时充电容量叠加居民生活用电容量造成老旧小区电力容量更趋紧缺。为此,该公司营销创新团队提出了基于“充电优先级”的老旧小区柔性充电策略,并首次在金华柳湖未来社区充电站试点运行。该策略由客户主动在客户端输入“计划离家时间”和“期望电量水平”,平台据此开展车辆充电优先级排队,对出行急迫或充电优先级高的用户先行充电,充分尊重客户的出行计划,打造无感充电体验。

  金东供电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通过柔性充电削峰填谷的一幕同样出现在金东区某小微园区。夜间,移动式新型智能充电机器人正在自行充电。金华供电公司在研发时赋予了它“移动充电宝”功能。通过在用电高峰期对新能源充电车进行“放电”,在夜间等用电低谷时段进行充电,在削峰填谷的同时,缓解充电容量叠加居民生活用电容量引发的“峰上加峰”等问题。

  充电负荷还被聚合成为一种可控负荷资源,发挥了更大的效能,成为了金华虚拟电厂建设的一环。

  “我们接入了58座充电站(合计454个充电桩、627把充电枪)的数据,并完成了平台间的控制指令发收功能,可以通过控制充电功率的方式随时响应电网需求。”义乌虚拟电厂项目负责人介绍。

  在永康,充电站还和5G、光伏等关键词关联了起来。9月21日,金华首个数智牵引5G智慧光伏电站在永康市九龙电力生产基地投运。这座汇集5G、“AI+清扫装置”、基于GPS高精度动态跟踪算法以及控制器系统等技术的光伏电站,预计相比同等装机容量常规光伏电站提升发电效率20%以上,能满足基地电站和永康光明送变电公司充电站日常所需,还有将近80%的电量反哺永康电网,做到余电再利用,也让“绿色的电”充“绿色的车”成为现实。

  低碳社会的远景目标需要从低碳生产、低碳生活中的点滴做起,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在金华,绿色出行正蔚然成风。

  助力新能源汽车充电“更便捷、更灵活、更智能”,只是国网浙江金华供电公司的一个缩影。

  电网,承载着输送电力的重要使命。每一根线,穿山越岭,都为传递多一度的温暖;每一基塔,承缆接线,都为连通多一路的关怀;每一座站,变压变流,都为提供多一份的保障。

在不断创新和探索中,国网浙江金华供电公司砥砺前行,以数字化牵引浙中枢纽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全力服务金华高水平建设内陆开放枢纽中心城市,助力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建设。


8.明年合肥将新建停车泊位9万个

  为提升市民开车体验,缓解出行痛点难点,今年合肥积极开展“便民停车行动”,让暖民心政策落实处。截至目前,市区新增城市停车泊位数90311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数27392个,并盘活共享停车泊位5000个以上。

  让公共停车场变得更“智慧”

  “过去听说这里找个停车的地方很难,现在看到有新的停车场,不用倒车入库,也无须寻找车位,作为新手司机不用慌了。”12月初,市民马先生驱车来到东一环公共停车场,他发现这里的地上七层机械停车库很“智慧”。


东一环公共停车场

  这个停车场位于长江东路北侧、东一环路西侧,紧邻2号线三里街站和三里街西公交站,共设置机动车停车场位143个。市民驾车停进停车场,换乘地铁或公交即可到达目的地。中安智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作为合肥轨道交通配套的P+R换乘停车场东一环公共停车场还是一座全自动智能立体停车库。

  这里将“P+R”车位纳入智慧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管理,智慧存取让停车进出自如,存取车全程只需90秒。由于占地面积小,节约了运营单位人工成本及节约的停取车时间,也极大地方便了地铁换乘市民。智能识别系统,停取车距离短更方便;采用无人值守模式,创新无感支付、实现快速出入场、减少停留时间,避免拥堵。

  今年,有关部门正在开展合肥市控规通则修编工作,拟对部分建筑配建指标进行调整,提高居住、医院、学校等配建停车指标。力争到2023年,编制完成市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完善合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

  “老大难”区域精准建设停车场

  杏花公园周边商业、办公、医院等场所集聚,过去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停车始终是个老大难问题。为解决该片区的停车“顽疾”,依托便民停车行动,合肥市充分挖潜,向下拓展,利用杏花公园地下空间,建成了总面积达1.6万平方米的停车场,停车泊位420个,缓解了周边停车难。

  “杏花公园停车场是现阶段合肥老城区最大的地下公共停车场;部分车位配备了充电桩,极大缓解停车和充电难题。”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里日均车流量约在700辆左右,为车主提供了无人值守、余位查询、车位导航、自主缴费等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停车服务。

  “在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方便了大家到杏花公园游玩,尤其是老人及儿童不用穿越马路。将车辆直接停放至停车场后,步行大约200米就到了杏花公园东门或北门,省了不少事。”家住五河新村的老陈表示。

  自投入运营以来,杏花公园公共停车场缓解了蒙城路、阜南路、寿春路及公园周边车位难求的窘境,尤其是在工作日方便了周边写字楼办公人员停车,同时满足了到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的病人及家属的停车需求。

  今年以来,合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暖民心行动相关要求,积极部署开展便民停车行动,大力建设城市停车泊位。截至目前,合肥市市区新增城市停车泊位数90311个,完成进度超100%,其中公共停车泊位数27392个,完成进度超100%。

  此外,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截至目前,市交警支队共撤销影响道路通行的蒙城路等32条路段684个泊位,新增长沙路等76条路段4556个泊位。目前,全市已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约6.9万个,其中收费泊位2.1万余个。

  明年合肥将新建停车泊位9万个

  今年以来,为挖掘停车资源,合肥市还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依托“合肥停车”APP,开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模块,打通共享停车场数据壁垒,为市民停车提供便利。

  目前,已有安徽省交运集团、省科技馆、合肥报业传媒集团、蜀山区法检两院等101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共享停车场,释放停车泊位达1.9万余个。

  根据合肥市便民停车行动方案要求,截至2022年11月中旬,合肥已完成市区停车普查工作,依据停车普查数据,形成了全市停车设施普查分析总报告。目前,正在开展各分区普查报告编制和数据库测试,计划12月份开展专家评审,完成项目整体工作,完善停车设施数据库建设,为下一步拓展停车空间提供科学指引。

按照计划,明年全年合肥将新建停车泊位9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8000个。到2025年,构建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合作、社区深度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管理工作格局,累计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突破35万个,盘活共享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


9.深圳“上天入地”破解停车难 将探索利用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建停车场

  车位紧张是大城市面临的共同难题,对于人口密度大、城市面积小的深圳而言,车位紧张状况更加突出。有数据显示,目前深圳停车位总缺口超百万。

  为尽快破解“停车难”,深圳接连放出大招。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各辖区政府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立体停车场建设,并计划挖掘地下空间,探索建设公园绿地地下停车场。此外,路边宜停车泊位有望快速增长,因地制宜设置的夜间停车路段也将出现在更多社区。

  今年推动建设33个立体停车库

  “以前到医院停车是个大难题,有的车被迫直接停在附近路面上,经常导致堵车,现在有立体车库就好多了,”市民张小姐近日前往深圳中西医结合医院(原沙井人民医院)体检时由衷感叹。此前该医院只有264个停车位,停车位缺口明显,而且周边已无土地空间新建停车场。去年,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多次走访调研医院周边环境,最终决定对医院对面新沙路旁平面停车场进行立体化改造。今年10月份,作为宝安重点民生工程的立体停车库启用,可提供363个车位,比原先平面车场新增停车位245个。新增立体车库不仅缓解了医院停车难,还刷新了深圳升降横移式立体车库存取车最快速度,车主存取车辆时,车库最多仅需78秒即可完成操作。

  记者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年,深圳持续在城中村、医院、公园等停车资源紧张区域挖潜,重点推动立体停车库建设和老旧小区停车设施立体化改造。今年全市共推动33个机械式立体  停车设施项目建设,可提供4936个泊位。其中已建成万鲜农贸市场万丰易立体停车库等7个项目,共计659个泊位;14个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共计2515个泊位;此外,还有12个立体停车库项目正开展前期研究,预计建成后可提供1762个泊位。

  在顶层设计层面,因既有《深圳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已届满,市交通运输局计划结合《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改契机,商请深圳市公安局、司法局在新的法规中明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要求,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提供法律支撑。

  16处立交桥下空间试点建停车场

  除了向天空要资源,对地面以及地下空间的复合利用也成为深圳破解停车难的新途径。

  去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办法》,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根据该管理办法,深圳将可利用桥下空间改建停车场、设充电桩等设施。目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已对全市可利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进行梳理,选取了16处桥下空间点位作为试点,并完成初步方案规划,预计可增设泊位1800余个。其中,丹竹头立交、坪盐立交桥下空间泊位实施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可施划停车泊位180余个。其余14处桥下空间停车场的建设完成相关场地“硬化”及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也将在2023年逐步启动。

  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及试点方案研究也已启动。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该项研究以罗湖区为试点,探索利用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缓解周边停车矛盾,同时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新路径。研究内容包括,利用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涉及的建设模式、运营模式、实施路径等关键政策问题;制定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的实施策略等。将从停车需求、土地权属、建设条件三大因素考虑出发,对罗湖所有公园进行梳理及现场调研,筛选出土地权属明确、建设需求旺盛、建设条件良好的地块选址,形成近期建设计划并逐步推进。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获悉,该项目尚处于前期编制阶段,但在以往的相关停车规划中,已初步确定了儿童公园、时钟广场等几处选址作为试点。后续会借鉴上海、石家庄、惠州等城市相关经验,充分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深入研究,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路径。

  宜停车泊位有望增至5万个以上

  深圳宜停车系统自2014年启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宜停车泊位约21000个,涉及泊位路段494条。这些路边停车泊位在缓解深圳停车难、减少交通拥堵等方面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深圳市交通局每年根据全市路边停车状况年度评估,对全市现状相关路段进行优化调整,并根据实际需求及年度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设置泊位的建设工作。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透露已会同市交警局编制了《深圳市路边停车泊位2023年度调整方案》,并就该方案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该方案,深圳2023年新增路边停车泊位将达到12290个。其中宝安、龙岗、光明新增路边泊位最多,分别有4661个、3301个和2569个。此外,该局在近期给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中透露,未来几年深圳将大幅增加路内外停车位,其中在保证道路通行顺畅的情况下,宜停车泊位将由目前的2万余个增加至5万个以上。

  为提升停车服务水平,深圳也启动了宜停车系统的优化升级。记者了解到,为强化系统运行稳定性,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已在全市宜停车泊位上推广使用了约8000个NB-IoT多模车检设备,计划在2023年将全市老旧单模车检设备逐步分阶段更换为NB-IoT多模车检设备,以提升车位检测准确率;计划在满足条件的路段引入智能巡检技术,提升巡管效率。此外,为改善市民停车体验,近期该中心将在福田重点片区约700个泊位试点二维码扫码识别缴费模式。试点泊位的路沿石上,增加了停车二维码铭牌,市民只需扫码即可在引导下完成路边停车缴费,该项试点评估后计划在全市推广。

  福田将试点规划24条夜间便民停车路段

  停车难,一方面是停车位绝对数量不足,另一方面则是停车资源利用不平衡。为此,深圳近年大力推动智慧停车,通过搭建智慧停车平台,对现有停车资源进行整合,实现深圳经营性车场车位信息在线查询,推动错峰共享停车。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深圳共享停车”服务平台已接入经营性停车场628家,提供共享车位共15608个。以坪山城投芯时代大厦停车场为例,车场按照“错峰共享、错时共享、预约共享”原则,对周边居住区错时共享大厦夜间闲置停车泊位,共享时间段为18:30至次日8:30,月卡收费为150元/月,仅为全天月卡收费的37.5%。此举让附近小区居民找车位不再难,写字楼停车资源也得到进一步盘活。

  针对老旧小区及城中村周边停车位不足,夜间违停现象普遍的情况,深圳也开始尝试科学划设更多夜间专用泊位,以便利市民。“福田现阶段停车位刚性缺口,也就是居住端的缺口就有12万个,短期来看,停车供需矛盾都较为突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此2022年福田区开始尝试“昼禁夜停”便民政策,增设夜间便民停车路段,通过立牌但不施划泊位的方式明确夜间停放范围,向时间寻增量,满足百姓多元化停车需求。

据透露,项目初步规划了24条夜间便民停车路段作为试点,除南园街道外,各街道均计划推动2-4条,主要分布在老旧小区及城中村周边次支路上,如福保街道的菩提路、丹桂路,沙头街道的沙嘴路等。目前福田局正联同交警、街道、中标单位共同推动相关试点路段规划实施工作。未来还将根据试点方案实施效果及市民遵守规则情况,适时推进其他夜间便民停车路段方案实施。


10.广东加快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

  12月5日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开展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建立常态化项目梳理储备机制。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全面开展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盘点,摸清资产底数,并依据新增投资需求、资产保值增值需要,统筹安排存量基础设施盘活节奏,科学编制存量基础设施盘活三年工作方案。按照“一领域一平台”的总体思路,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聚焦交通、能源、生态环保、市政、园区、水利等领域,依托专业咨询机构做好资产筹划,加快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省本级新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应及时编制投融资方案和引进社会资本有关工作安排。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其他类型所有制企业开展基础设施资产常态化梳理盘点,推动符合条件的资产采用REITs、PPP和其它方式进行盘活。

  意见明确,构建完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库。鼓励各类产业与金融机构以私募基金形式投资、收购或整合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以多种方式、多个渠道培育和孵化REITs储备项目。对刚投入运营的现金流较少但增长潜力较好的资产,可引入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政府引导基金,组建Pre-REITs基金,孵化成熟后发行REITs,实现各类资本的有序退出。

  意见还支持企业间加强联合,以同类集合互补、扩大资产规模、提升项目运营效益为目标,鼓励多个原始权益人进行优化整合,联合发行REITs产品。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同类资产通过市场化交易、合作组建、无偿划转等方式进行整合,提高REITs产品谋划能力。支持鼓励已发行的基础设施REITs,利用省内优质存量基础设施资产进行直接扩募,做大做强基础设施REITs产品,打造一批基础设施REITs资本运作平台。

  意见显示,广东将省属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情况纳入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务考核,鼓励全省各级国有企业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资本结构。

  在政策支撑方面,广东将探索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民生项目政府投入机制。加快完善收费公路、能源、垃圾处理、供水、污水处理、停车场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探索部分领域由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调整为市场定价及差异化定价机制。

  广东明确,用足用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拟发行或扩募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本省原始权益人,申请材料正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承诺回收资金用于省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后,可申请省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鼓励各地市参照企业IPO对发行REITs产品和扩募给予相应激励支持。落实基础设施REITs试点税收政策,对列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项目可按照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在支持引导方面,意见提出,大力吸引全球优秀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在粤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鼓励各市对相关机构落户给予配套支持和奖励。鼓励在粤金融、法律、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等领域中介服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为基础设施REITs提供高水平、全流程专业服务,积极吸引基础设施REITs领域专业智库和咨询机构在粤集聚发展。

  广东鼓励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加大省内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战略配售和投资力度,鼓励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参与投资。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RQFII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REITs产品投资,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基础设施REITs产品。鼓励有资质的在粤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等代理销售基础设施REITs产品。

  意见还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广东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打造基础设施REITs持续发展和开放创新核心平台。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构建更加适应基础设施REITs发展的制度体系、市场体系、监管风控体系、开放创新体系。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服务全国各地原始权益人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规划部署。

此外,广东还支持原始权益人依托专业基础设施运营能力,在省内注册基础设施REITs资产受托运营管理企业。支持省内基础设施企业由重资产向轻资产、重专业化服务转型,提高优质基础设施运营能力,积极培育一批行业领先、辐射全国的基础设施专业运营管理龙头企业。


11.杭州积极构建城市停车共治体系

  近年来,杭州市城管局始终致力于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停车共治体系,助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能级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城市范例。聚焦解决市民群众停车“空间紧”“找位难”“周转慢”“秩序乱”问题,积极推动建设“全市一个停车场”“公共慢行交通管理”平台,先后打造“停车引导”“先离场后付费”“邻里停”“共享单车潮汐调度”等应用场景,目前全市对外开放收费停车泊位已拓展至82万个,停车离场时间平均缩短30秒,拓展非机动车规范停车点1000余个,有效提高群众出行获得感满意度,停车方面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30%,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100%,“便捷泊车”平台属国内首创,多地考察团赴杭学习。

  资源整合

  打造“全域一体”的静态交通体系

  一是推进社会场库“入网”。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创新便捷泊车应用场景,搭建“城市大脑”停车系统,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有效缓解停车难。目前,接入系统的各类停车资源泊位数由最初的40.7万个增至149.4万个,汇聚停车场及停车场管理部门84亿条涵盖停车生态各要素的停车数据。下步还将持续推进公共建筑专用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信息接入工作,拓展数据覆盖面。

  二是推进道路泊位“纳管”。通过技术对接、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将副城区、县(市)的道路停车数据接入市道路停车平台,使原来仅主城区2万个拓展到全市5万个道路泊位实现统一管理,全域一体的静态交通基本形成。下步还将打造停车资源“共享圈”,灵活运用城市桥下空间,探索立体(非)机动车停车库,打造共商、共建、共享的停车资源圈。目前,全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共121处,停车场56处。


  三是推进单位内部“共享”。按刘捷书记“我市要探索尝试释放单位公共空间为百姓共享共用”的指示,建立全市统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泊位共享平台。通过摸排,可开放停车场库499个,泊位3.1万个。其中,主城区停车场库232个,泊位1.3万个;副城区及三县市停车场库267个,泊位1.8万个。按“分批接入平台,分步上线开放”的原则,通过浙里办APP进行共享泊位信息的发布与运营。目前,平台已上线223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场库、9200个泊位。下步还将推动共享停车政策的制定,为共享停车的长效管理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数字赋能

  提升“快找快离”的进场出场体验

  一是“一键找位”智能引导。依托“城市大脑”建立停车引导系统。将全市划分为8967个停车区块,归集动静态交通数据,利用智慧停车算法引擎,实时掌握每个网格停车情况,形成停车热力图,为大流量区域交通疏导提供“数智”支撑。为市民实时提供对外开放收费停车场(点)、泊位的忙闲情况,车主可通过浙里办、便捷泊车等APP,享受查询和导航服务。依托“泊位显示”进行停车分流控制。通过对停车指数、泊位指数、余位数进行聚合计算,为浙一、浙二、市一、滨江儿保等医院提供周边停车场泊位忙闲信息,实现线下智能引导。下步持续做好数字赋能工作,总结数字赋能工作经验,开展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综合交通治理数字赋能工作。依托“无缝接驳”实现停车快停快走。针对学校周边综合交通问题,整合学校及周边公共停车资源,协同属地政府,通过停车场地内建立学生接送区、接送学停车优惠等方式,引导接送车辆有序停车,缓解学校周边因接送学车辆停放等引发的交通问题。

  二是“先离后付”快速离场。着力推进“先离场后付费”便捷停车全域覆盖、全民共享。目前,全市3643个对外开放收费停车场(点)、81.1万余个泊位开通“先离场后付费”功能。平均使用率达到51.83%,日均“先离场后付费”支付订单约9万笔、日均订单金额约100万元。2020年在武林商圈进行“通停通付”应用场景试点,积极探索商圈停车资源有效配置,化解商场建配车位不足问题。


  三是“补缴包月”在线办理。市民可通过支付宝、市民卡等渠道进行停车费补缴、停车包月缴费等的在线办理,实现市民办事最多跑一趟,减少防疫期间的人员聚集。增加近4000辆残疾人车辆信息,残疾人车辆可在城区范围内道路收费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实现停车优惠自动减免,保障残疾人停车权益。下步将协同交通部门完善道路停车欠费追缴等工作机制,如在车辆年检时进行提醒。

  转型升级

  提供“安全无感”的停车管理服务

  一是创新信息采集技术。高杆技术。首批高杆视频系统在丁群街等10余条路段850余个泊位投入使用,同时继续在东文路等350余个泊位进行试点。停车收费方式从人工模式转变为通过视频图像自动识别停车时间点并计费的全电子化模式,车辆离场后实时生成订单,缴费清晰透明。视频巡查。借力视频巡检车,采用厘米级定位系统与车牌识别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对路侧停车流动巡检拍照、图像分析识别,准确获得车辆停放的泊位号及车牌号。目前,已在闸弄口街道462个泊位进行试用,同时嘉祥路、滨城路等246个泊位即将开展试点。电子收费。ETC支付在闸弄口街道率先试点。将ETC天线、手持机、ETC停车感应装置有效结合,试运行期间,平均每月巡检轮次158轮,录入照片37803组,照片识别准确37400组,准确率达98.93%。

  二是推动停车管理队伍转型。由仅履行停车收费职能逐渐拓展为停车泊位综合管理,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督促各区停车管理部门持续完善抗台防汛应急方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优化防范应对措施,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防汛防台等应急演练,并定期开展巡管员规范服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突培训,以提升巡管员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巡管员平急状态切换的能力,确保在遇暴雨、台风等恶劣环境或其他突发情况时能迅速回应,承担防汛、抗台等抢险任务,有效保障市民的停车安全。


  三是实现停车场库规范化管理。继续推进全市停车统一管理工作,形成“六个统一”管理模式,统一服务标准、管理制度、人员形象、泊位编码、公示牌格式、信息系统管理。如经过统一设置泊位编码后,通过编号就能掌握泊位的具体情况,有利于后续管理,更便于服务市民。下步还将着力推进《社会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落地,进一步加强停车运营日常监管工作,指导经营单位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12.年度报告 | 2021中国智慧停车十大城市

截止到2021年底,中国共有近700座城市(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不含县城及其他)。本文研究的2021中国智慧停车十大城市,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筛选:

1、汽车保有量在200万辆以上

汽车保有量是一个基本指标。汽车保有量的大小,决定了城市停车的复杂程度。汽车保有量达到一定量级以上的城市,在智慧停车方面才有更多共同点和可以比较的地方。

2、地级市及以上城市

城市规模也是一个基本指标。在中国的城市类型中,拥有半数以上的县级市。中小城市的停车复杂程度,也与大中城市有较大差异。因此,我们主要以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即大中城市作为2021中国智慧停车十大城市候选目标。

2021中国智慧停车十大城市重要指标

城市停车场试点示范城市

2017年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7〕475号),确定北京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江苏省苏州市、贵州省荔波县等5个城市为第一批城市停车场试点示范城市开展先行先试。

贵州省荔波县属于旅游景区,不在本次年度报告研究范围之内。其余四个城市作为重要研究目标。

ETC智慧停车试点城市

2020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ETC智慧停车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定北京等27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江苏省作为省级示范区,先期开展ETC智慧停车试点工作。

这也是重要指标之一。

停车立法有序推进

城市级智慧停车离不开法治建设。停车立法也是2021中国智慧停车十大城市的重要指标之一。

城市停车平台建设

城市级智慧停车离不开平台建设。一个城市一张网,只有统筹规划,才能更好的盘活城市停车资源。

经过筛选,中国停车产业知识服务平台——停车邦推出2021中国智慧停车十大城市榜单如下:北京、深圳、成都、苏州、上海、杭州、青岛、济南、合肥、武汉。

限于篇幅,本文重点介绍北京、成都、青岛三座城市在智慧停车方面的做法与成就,其他城市会陆续推出专题介绍。

北京

打造了一个停车管理云平台,“把车位搬到网上来运营”

北京打造了一个城市级停车管理平台,要求所有的停车资源都要接入这个平台。2018年3月30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于停车资源接入市级平台有明确要求,属于强制性的。同时也建立了区级管理平台、企业管理平台,目标是将城市级停车资源汇聚,助力政府实现监管、协助企业提高经营水平、方便百姓交通出行。

ETC的应用

ETC出行服务已涵盖高速公路、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部分加油站等多种消费场景,为市民出行提供便捷服务。开启“北京道路停车”ETC无感支付功能后,ETC用户在北京道路电子收费车位停车驶离时,无需任何操作即可完成停车缴费。同时,北京已有450余个公共停车场支持ETC支付,20座加油站上线“ETC智慧加油”服务。

交通枢纽停车场投资建设

北京南站周边的交通问题,2018年7月3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播出专题采访《北京南站,究竟“难”在哪儿?》,对此作了详细报道。为了缓解北京南站停车难题,北京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北京南站建设了立体停车楼,占地面积2350平方米,建设后六层停车楼,共392个停车位。2020年12月投入运营,弥补了北京南站地区的停车位缺口,后续计划设置场外出租车、网约车调度站,解决乘客打车难的问题。

老旧社区停车场建设

八角南里小区建成于上个世纪90年代,共19栋居民楼,2300户,小区内停车730辆,车位需求1000余个。这个小区停车无整体规划,车位供需矛盾突出,车辆停放较为随意,锥桶、杂物等私占车位情况普遍,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北京市利用小区南侧地面90个车位,建设了钢结构自走式停车楼,建成后停车楼内286个停车位,并建设了65个充电车位,停车楼于2020年2月投入使用,停车楼和小区地面停车,共计可提供1016个车位,基本满足了小区停车需求。 

成都

在成都,为了解决停车难问题,政府做了一系列决策,进行顶层规划,推进产业发展建设。在市级层面,由成都市交通局、市公安交管局、市经信委、交投集团共同组建了联动机制。在区级层面,由区政府组织由区交通局、区交管分局建立工作机制,并落实到社区和街道。 

2017年10月,成都市政府印发了《加强全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成府函〔2017〕176号),在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增加有效供给方面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这个文件规定,对于公园、绿地、学校操场下面的地下空间,可以划拨;专门用于建设停车设施建设的用地也可以协议出让。根据这两个规定,目前成都已经落地了不少项目。 

2018 年 2 月,成都市政府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31 号),要求成都交投集团“完善市级公共停车基础信息平台功能,实现对共享停车资源的动态、实时管理”。 

这几年,成都大力兴建停车泊位。成都市的发展理念是建设“公园城市”,为此利用公园、绿地修建了一些地下停车场项目。在公园地下的停车场项目,一般都是通过政府划拨的方式获得土地的。

“成都停车”公共服务平台

2018年成都市政府确定了推动停车共享利用的方向后,就要求成都交投建设停车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几年的建设,不断完善系统和接入停车场,目标是“一城、一网、一平台”,也就是全市停车资源信息归集至一个平台,全市停车调度、调节一网统筹,打破停车资源供需壁垒,最终实现停车资源的共享利用,提供城市停车设施的运行效率。“成都停车”目前可以实现的功能包括停车查询、统一支付、车位预约、错峰停车、车位共享、停车开票等,从而形成“停车+ X”场景。 

青岛

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共享。为缓解城市停车难,更好地发挥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根据统一部署,青岛市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停车场及集中办公场所停车场于11月初面向社会共享开放,共169个车场,共享泊位10013个。根据摸排情况和推进计划,青岛市计划陆续开放157个停车场,7362个泊位,2021年底基本完成开放共享任务。

做好前期规划,合理科学建设停车设施。结合实际需求,加强前期规划,合理科学建设停车设施,充分挖掘地下空间、闲置土地潜力,加强与园林绿化、城市景观等人居环境的协调,积极推动地下停车场以及立体停车、机械式停车设施建设。

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形成“全市一个停车场”

为加快“全市一个停车场”平台建设,2021年5月,青岛市组建青岛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由青岛华通集团联合市政空间集团、财通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成为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全市公共停车资源的平台类企业,进而着力打造青岛城市停车“一张网”新格局。

青岛市公安局综合运用“智慧交通”“大数据”,分析出全市老旧城区、学校、医院、景区、商圈周边等69处停车热点难点区域,确定了109条重点管控道路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违法停车行为27.7余万起,清理违法占用道路的地桩地锁等杂物2292个、“僵尸车”114辆;已初步搭建起“全市一个停车场”运行平台,加快推进经营性停车场联网工作。

 

13.重磅||中共中央、国务院:释放出行消费活力,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在“三、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的“(八)持续提升传统消费”中提到:

释放出行消费潜力。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布局,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便利二手车交易。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主要内容如下。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是促进我国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决策。为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规划背景

(一)我国扩大内需已取得显著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深度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同时,不断提升国内供给质量水平,着力释放国内市场需求,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内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消费基础性作用持续强化。最终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连续11年保持在50%以上。住行消费等传统消费显著增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稳步提高,汽车新车销量连续13年位居全球第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2021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24.5%,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比重为44.2%。

投资关键作用更好发挥。我国资本形成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为优化供给结构、推动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全国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快贯通,一批重大水利设施建成使用。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就,高技术产业投资持续较快增长。医疗卫生、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教育等领域短板弱项加快补齐。

国内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健全。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建设,“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产权制度等重点改革稳步推进,流通体系加快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国际国内市场联系更加紧密。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10万亿元,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商品消费市场,带动进口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国际经贸合作扎实推进,对外开放高地建设进展显著,我国成为最具吸引力的外资流入国之一,利用外资质量不断提高,我国市场与全球市场进一步协调发展、互惠互利。

(二)重大意义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要求和发展条件都呈现新特征,特别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供需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良性循环。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主动选择。大国经济具有内需为主导的显著特征。内需市场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社会民生,是经济发展的主要依托。我国经济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持续快速发展,逐步在市场需求、产业体系、人力资源、软硬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了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必须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扩大居民消费和有效投资,增强经济发展韧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应对国际环境深刻变化的必然要求。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增长不平衡不确定性增大,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必须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以自身的稳定发展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更高效率促进经济循环的关键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促进国内大循环更为顺畅,必须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打通经济循环堵点,夯实国内基本盘;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也必须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更好依托国内大市场,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更高效率实现内外市场联通,促进发展更高水平的国内大循环。

(三)机遇和挑战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国内市场基础更加扎实,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环境条件深刻变化。展望未来一段时期,国内市场主导国民经济循环特征会更加明显,消费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拉动力,居民消费优化升级同现代科技和生产方式相结合,我国这一全球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还将不断成长壮大。我国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很多方面还有较大投资空间,投资需求潜力巨大。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显著,宏观经济治理能力持续提升,改革创新不断孕育新的发展动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商品和要素流通制度环境持续改善,我国生产要素质量和配置水平显著提升,国内市场空间更趋广阔。

同时要看到,我国扩大内需仍面临不少制约。劳动力、土地、环境等要素趋紧制约投资增长,创新能力不能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财政金融等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制约内需潜力释放的体制机制堵点仍然较多;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把我国打造成国际高端要素资源的“引力场”任重道远。

综合来看,我国扩大内需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必须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准确把握国内市场发展规律,未雨绸缪,趋利避害,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不断释放内需潜力,充分发挥内需拉动作用,建设更加强大的国内市场,推动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着力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互动,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五)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扩大内需战略实施全过程,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显著优势,为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立场,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扩大内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顶层设计,服务全局战略。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使扩大内需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供需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

——坚持改革开放,增强内生动力。坚定不移用改革的办法释放和激发市场潜力,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内需增长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高要素配置和产品流通效率,同时实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高端要素资源,持续增强国内市场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协同高效。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统筹好供给和需求、消费和投资、内需和外需、数量和质量、国内和国际、速度和效益、效率和公平、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使扩大内需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

(六)发展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展望2035年,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远景目标是:消费和投资规模再上新台阶,完整内需体系全面建立;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强大国内市场建设取得更大成就,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以创新驱动、内需拉动的国内大循环更加高效畅通;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改革对内需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幅提升,高标准市场体系更加健全,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我国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持续增强,国内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十四五”时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主要目标是:

——促进消费投资,内需规模实现新突破。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增强。内需持续健康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更加强大,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取得明显进展。

——完善分配格局,内需潜能不断释放。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提升供给质量,国内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实体经济发展根基进一步夯实,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速推进,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不断增强。

——完善市场体系,激发内需取得明显成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商品和要素在城乡区域间流动更加顺畅,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建立健全。

——畅通经济循环,内需发展效率持续提升。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我国与周边区域经济合作程度进一步加深,对周边和全球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七)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针对我国中长期扩大内需面临的主要问题,特别是有效供给能力不足、分配差距较大、流通体系现代化程度不高、消费体制机制不健全、投资结构仍需优化等堵点难点,部署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点任务。

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投资再生产的全链条拓展内需体系,培育由提高供给质量、优化分配格局、健全流通体系、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等共同组成的完整内需体系。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着力挖掘内需潜力,特别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内需潜能,进一步做大国内市场规模。通过优化市场结构、健全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韧性,进一步做强国内市场,促进国内市场平稳发展和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支撑畅通国内经济循环。进一步推进各种要素组合有机衔接和循环流转,形成产品服务增加、社会财富积聚、人民福祉增进、国家实力增强的良性国内经济循环。以强大的国内经济循环为支撑,着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高端要素资源“引力场”,使国内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三、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

最终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着力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

(八)持续提升传统消费

提高吃穿等基本消费品质。加强引导、强化监督、支持创新,推动增加高品质基本消费品供给,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倡导健康饮食结构,增加健康、营养农产品和食品供给,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

释放出行消费潜力。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布局,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便利二手车交易。

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促进家庭装修消费,增加智能家电消费,推动数字家庭发展。

更好满足中高端消费品消费需求。促进免税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民族品牌加强同国际标准接轨,充分衔接国内消费需求,增加中高端消费品国内供应。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区域消费中心。深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九)积极发展服务消费

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推进优质文化资源开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依托馆藏文化资源,开发各类文化创意产品,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度假休闲旅游。拓展多样化、个性化、定制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加快培育海岛、邮轮、低空、沙漠等旅游业态。释放通用航空消费潜力。

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适应人口老龄化进程,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增加普惠托育供给,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

提供多层次医疗健康服务。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增加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有效供给。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着力增加高质量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适时优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逐步将安全、有效、财政可负担的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健全国民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着眼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科研院所,加强科教基础设施和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规范校外教育培训行为,稳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

促进群众体育消费。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建设国家步道体系,推动体育公园建设。以足球、篮球等职业体育为抓手,提升体育赛事活动质量和消费者观感、体验度,促进竞赛表演产业扩容升级。发展在线健身、线上赛事等新业态。推进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带动群众“喜冰乐雪”。

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促进家政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深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提升家政服务和培训质量,推动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家政从业人员职业风险保障。推进家政进社区,构建24小时全生活链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家庭管家等高端家政服务。

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供给,持续提升社区服务质量,提高社区服务智能化水平。支持家政、养老、托幼、物业等业态融合创新。提升社区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十)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加快研发智能化产品,支持自动驾驶、无人配送等技术应用。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健全新型消费领域技术和服务标准体系,依法规范平台经济发展,提升新业态监管能力。

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做强做优线上学习服务,推动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深入发展在线文娱,鼓励传统线下文化娱乐业态线上化,支持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和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鼓励发展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智能体育。支持便捷化线上办公、无接触交易服务等发展。

促进共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发展。拓展共享生活新空间,鼓励共享出行、共享住宿、共享旅游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完善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共享产品相关标准。打造共享生产新动力,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充分挖掘闲置存量资源应用潜力。鼓励制造业企业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适用场景。顺应网络、信息等技术进步趋势,支持和引导新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健康发展。

发展新个体经济。支持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经营模式,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规范有序发展,鼓励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创新。

(十一)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推广机制。促进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品质升级。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加大政府对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标准、标识、认证体系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规范发展汽车、动力电池、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行业。

倡导节约集约的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推进绿色社区建设。按照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规划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完善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持续推进过度包装治理,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推动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

善于把握投资方向,消除投资障碍,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努力增加制造业投资,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着力提高投资效率,促进投资规模合理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增强投资增长后劲。

(十二)加大制造业投资支持力度

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强国,引导各类优质资源要素向制造业集聚。加大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投资力度,扩大先进制造领域投资,提高制造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力度,支持企业应用创新技术和产品实施技术改造。完善促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制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制造业盈利能力。加强制造业投资的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创新完善制造业企业股权、债券融资工具。

(十三)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以铁路为主干、以公路为基础、水运民航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6轴7廊8通道”主骨架建设,增强区域间、城市群间、省际间交通运输联系。加强中西部地区、沿江沿海战略骨干通道建设,有序推进能力紧张通道升级扩容,加强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加快国家铁路网建设,贯通“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有序推进区域连接线建设,加快普速铁路建设和既有铁路改造升级。支持重点城市群率先建成城际铁路网,推进重点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并与干线铁路融合发展。完善公路网骨干线路,提升国家高速公路网络质量,加快省际高速公路建设,推进普通国省道瓶颈路段贯通升级。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航空网络建设,加快建设国际和区域枢纽机场,积极推进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推动打造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世界级机场群。提升水运综合优势,在津冀沿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推动构建世界级港口群,支持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加快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构建多层级、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电网安全和智能化水平,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完善电网主网架布局和结构,有序建设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重点工程,积极推进配电网改造和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优化煤炭产运结构,推进煤矿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优化建设蒙西、蒙东、陕北、山西、新疆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提高煤炭铁路运输能力。加快全国干线油气管道建设,集约布局、有序推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车船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规划建设。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建设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统筹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升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水平。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集防洪减灾、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水网建设,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综合性水利枢纽和调蓄工程建设,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加快推进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实施对区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引调水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加强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加快补齐大江大河大湖防洪短板,推进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等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供水、灌溉、水源工程建设,加强供水区域间联合调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城镇周边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强化农村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在沿海缺水城市推动大型海水淡化设施建设。

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统筹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物流园区等布局建设,优化国家层面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高跨区域物流服务能力,支撑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优化以综合物流园区、专业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商贸物流设施网络。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提高城乡冷链设施网络覆盖水平,推动食品产销供的冷链全覆盖。

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动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全面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建设促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生态环保设施。

完善社会民生基础设施。补齐医疗领域建设短板,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持续改善县级医院设施条件,补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础医疗设备配备,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健全口岸公共卫生防控体系,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加快补齐教育资源短板,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增加普惠性养老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完善妇幼健康服务设施,积极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机构及设施。提升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水平,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等设施建设。加快高品质、各具特色的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建设。提升体育场地设施水平,持续改善群众身边健身设施。

(十四)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集成互联、安全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增强数据感知、传输、存储、运算能力。加快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千兆光网建设,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布局建设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广泛、深度应用,促进“云、网、端”资源要素相互融合、智能配置。以需求为导向,增强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服务能力。

全面发展融合基础设施。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交通物流、能源、生态环保、水利、应急、公共服务等深度融合,助力相关行业治理能力提升。支持利用5G技术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改造升级。积极稳妥发展车联网。

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性创新高地,适度超前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产业创新基础设施,强化共性基础技术供给。

五、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内需潜能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支撑,把扩大内需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序衔接起来,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释放内需潜能、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坚持全国一盘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充分释放内需潜在势能。

(十五)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经常居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提高市民化质量。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培育城市群和都市圈。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城市群建设,完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协调布局、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环境共治。依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提高通勤圈协同发展水平,培育发展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推进超大特大城市瘦身健体,严控中心城市规模无序扩张。完善大中城市宜居宜业功能,支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健全城镇体系,依法依规加强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县城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鼓励东部城镇化地区县城加快发展,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城镇化地区县城建设,合理引导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推进城市设施规划建设和城市更新。加强市政水、电、气、路、热、信等体系化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等设施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补齐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完善社区人居环境。加快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加强城市安全监测。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十六)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现状分布,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房品质,严格建房安全标准。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完善乡村市场体系。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强农村商贸体系建设,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完善以县级物流节点为核心、乡镇服务站点为骨架、村级末端网点为延伸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设施体系,完善农村电商配套服务。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推动农村居民汽车、家电、家具、家装消费升级。引导县域引入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充分满足县乡居民个性化、多元化、中高端消费需求。持续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丰富乡村经济形态。深入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乡村文化等特色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和农民职业吸引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布局和建设管理,让城乡之间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推动城乡在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安全标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十七)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依托区域重大战略打造内需新增长极。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持续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平。协调上中下游共抓大保护,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经济发展优势区域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促进区域间融合互动、融通补充,培育新增长极,带动全国经济效率整体提升。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内需增长空间格局。在全国统一大市场框架下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努力实现差异竞争、错位发展,释放区域协调发展的巨大内需潜力。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支持力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区际利益补偿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六、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

供给侧有效畅通可以打通循环堵点、消除瓶颈制约,满足现有需求并进一步引领创造新需求。要面向需求结构变化和供给革命,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强化科技自立自强,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推动供需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良性循环。

(十八)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产品

实现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优化国家创新体系整体布局,强化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推进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资源共享。健全新型举国体制,确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改进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脑科学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前瞻性、战略性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关键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引导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发挥好重要院所、高校的国家队作用,重点布局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加强科学研究与市场应用的有效衔接,支持产学研协同,促进产业链、创新链、生态链融通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建设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全面提升信息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人工智能、先进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先进计算等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快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基因技术应用服务等产业化发展。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推进前沿新材料研发应用。促进重大装备工程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加快大飞机、航空发动机和机载设备等研发,推进卫星及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在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前瞻谋划未来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加强创新产品应用。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完备产业体系,创造有利于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的独特优势,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完善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等示范应用。建立重要产品快速审评审批机制。

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资源流通应用机制,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优化数据要素流通环境。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制度规范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力度。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规律,培养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领军人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鼓励大型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科技人才。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十九)积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扩大紧缺农产品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和地力恢复,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强化动物疫病风险防控,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规范有序发展海洋渔业。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智能化。推动发展智慧农业。

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数据、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在传统产业汇聚,推动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规范发展再制造产业。优化区域产业产能布局。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化区域分工协作格局。优化石化化工、钢铁等重要基础性产业规划布局,严格控制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断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等,支持引导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依托资源要素禀赋,在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础上承接国内产业梯度转移。推进老工业基地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持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延伸。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拓展研发设计、供应链协同、系统解决方案、柔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增值服务,促进制造业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提升价值链。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支持智能制造、流程再造等领域新型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发展研发、设计、检测等生产性服务外包,鼓励电子商务等服务业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引导研发设计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嵌入式合作。培育专业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聚焦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等服务创新发展。

(二十)着力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

健全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完善制造业高端化标准体系,动态调整消费品安全标准,健全旅游、养老、商贸流通等服务业标准体系。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发展先进团体标准。加快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质量分级,稳步提高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质量认证体系,完善质量认证采信机制。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实施优质服务标识管理制度,促进品质消费。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打造中国品牌,培育和发展中华老字号和特色传统文化品牌。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宣传推介国货精品,增强全社会品牌发展意识,在市场公平竞争、消费者自主选择中培育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

七、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促进产需有机衔接

完善的市场体系可以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高效的流通体系能够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把生产和消费有机联系起来。要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有效提高市场运行和流通效率,促进生产与需求紧密结合。

(二十一)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推进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公共资源由主要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向主要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转变。

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加快培育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进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完善知识、技术、数据要素配置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大科研单位改革力度,支持科研事业单位试行更灵活的岗位、薪酬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间创新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机制。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十二)加快建立公平统——市场

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标准制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竞争规则,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法律法规。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

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市场监管事权,构建跨区域市场监管机制,有效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

(二十三)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优化现代商贸体系。提升城市商业水平,发展智慧商圈,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商业格局,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强县域商业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商贸流通业态融合创新,同时注意防范垄断和安全风险。

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围绕做优服务链条、做强服务功能、做好供应链协同,完善集约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促进现代物流业与农业、制造、商贸等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公铁水联运、江海联运和铁路快运。探索建立城市群物流统筹协调机制,培育有机协同的物流集群。优化国际海运航线,强化国际航空货运网络,巩固提升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运输组织,推动跨境公路运输发展,支持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加快构建高效畅通的多元化国际物流干线通道,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

八、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内需发展动力

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实行更高水平开放,能够为深挖国内需求潜力、拓展扩大最终需求提供强大动力。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强改革开放举措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完善促进消费、扩大投资的制度安排,为国内市场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

(二十四)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持续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实施宽进严管,对可以依靠市场充分竞争提升供给质量的服务消费领域取消准入限制。对于电力、油气等行业中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服务领域,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宽上下游竞争相对充分服务业准入门槛。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持续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假冒伪劣产品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健全缺陷产品召回、产品伤害监测、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严格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安全。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十五)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和引导力度。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完善支持政策,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鼓励和引导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持续完善投资管理模式。协同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有序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区域评估、标准地改革等投资审批创新经验,加强投资决策与规划和用地、环评的制度衔接。完善投资法规制度和执法机制,健全地方配套制度体系。加强投资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投资审批数据部门间共享机制,推动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审批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

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持续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对补短板领域支持力度。有序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健康发展。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更多直达实体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融资功能,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二十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减少和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完善生产许可制度,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简化普通注销程序,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和自然人破产制度。加快推动市场数据跨部门共享,规范商业机构数据公开使用与发布。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加强产权保护和激励,完善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惩罚性赔偿等机制。加强数据、知识、环境等领域产权制度建设,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法治建设,健全社会信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依法依规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十七)发挥对外开放对内需的促进作用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扩大双向贸易和投资,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提高中欧班列开行质量,推动国际陆运贸易规则制定。支持各地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交流合作。

持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推进投资便利化,稳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深入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鼓励外商投资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产业。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促进引资与引智更好结合,鼓励外资企业进一步融入我国创新体系。

打造高水平、宽尺度、深层次的开放高地。坚持推动更高水平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扩大内陆开放、加快沿边开放、提升沿海开放层次。建设好各类开发开放平台和载体,加快培育更多内陆开放高地。发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先导示范效应,打造面向东北亚、中亚、南亚、东南亚的沿边开放合作门户。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稳步推进多双边贸易合作。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后实施工作,推动商签更多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促进我与周边国家地区农业、能源、服务贸易、高新技术等领域合作不断深化。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优化促进外贸发展的财税政策,不断完善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关税制度。

扩大重要商品和服务进口。拓宽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资源进口渠道。支持国内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设备及零部件进口,鼓励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扩大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优质商品、医药产品和康复服务等进口。支持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持续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推动进口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来源多元化。

九、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厚植内需发展潜力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完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内需发展后劲。

(二十八)持续优化初次分配格局

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劳动者劳动收入。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创造更多更高质量更高收入的就业岗位。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等制度。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构建知识、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机制,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发挥工资激励保障作用。完善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激励政策。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完善股票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收益。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通过开展示范区建设等,探索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推进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稳定增收,培育高素质农民,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使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

(二十九)逐步健全再分配机制

加大财税制度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推动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加大对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有序增加社会民生领域资金投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巩固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兜底功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三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规范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探索建立文明实践积分银行,将志愿服务活动、践行文明行为等纳入积分管理,促进形成志愿服务良好社会氛围。

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夯实内需发展基础

把安全发展贯穿扩大内需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着力提升粮食、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等领域供应保障能力,有效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应急事件能力,为国内市场平稳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三十一)保障粮食安全

推进粮食稳产增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推进合理布局,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实现生猪基本自给、其他重要农副产品供应充足。

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科学确定粮食储备规模、结构、布局,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粮食、棉、糖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强化地方储备体系建设,健全层级分明、运作高效的农产品储备体系。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持续倡导节粮减损。

加强种子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现代种业体系,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提高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测试、良种繁育能力,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在尊重科学、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三十二)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增强国内生产供应能力。推动国内油气增储上产,加强陆海油气开发。推动页岩气稳产增产,提升页岩油开发规模。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采领域。稳妥推进煤制油气,规划建设煤制油气战略基地。深入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现状调查和潜力评价,积极开展现有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持续推进矿山智能化、绿色化建设。

(三十三)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加强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巩固拓展与周边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共同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实施制造业供应链提升工程,构建制造业供应链生态体系。围绕重点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关键原材料、技术、产品,增强供应链灵活性可靠性。

保障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安全稳定运行。聚焦保障煤电油气运安全稳定运行,强化关键仪器设备、关键基础软件、大型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工业控制系统、重要零部件的稳定供应,保证核心系统运行安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产业链安全,实现极端情况下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三十四)推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增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卫生、灾害事故等领域应急物资保障,完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国家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升级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救援装备库,中央应急物资储备向中西部地区和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倾斜。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区域布局,实施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工程,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必要的产能储备,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完善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健全应急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实验室。加快提升应急物流投送与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应急广播体系。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推进新型智能装备、航空消防大飞机、特种救援装备、特殊工程机械设备研发配备。加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力度,推动救援队伍能力现代化。推进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重点场所消防系统改造。强化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生命防护,提高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推进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建设。支持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抗潮、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防治等骨干设施。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防洪排涝体系。优化国土空间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加快构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通信体系。发展巨灾保险。

十一、实施保障

(三十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抓好重大任务和政策落实。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十六)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部际协调,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落实扩大内需各项工作;定期编制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任务和重大政策。地方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积极作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扩大内需战略政策措施,压实地方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责任,创新规划纲要组织实施方式,发挥各方面作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十七)强化政策协同配合

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强化宏观政策对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统筹支持。着力发挥规划纲要导向作用,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的协同配合,推动形成扩大内需的政策合力。密切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情况及内需形势变化,加强扩大内需政策研究储备,完善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强化政策成效评估,保障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三十八)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扩大内需战略的宣传和引导,综合运用各种媒体,通过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解读扩大内需战略的新举措新要求,进一步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及时总结规划纲要实施成效,充分挖掘各地区和不同行业、企业在扩大内需方面的成功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14.上海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本市公共停车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规范本市公共停车设施的开放使用和经营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开放使用、经营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公共停车设施,是指根据规划建设或临时设置形成,并向社会车辆开放的路外机动车停放场所,主要分为四类:

(一)单独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是指利用独立的社会停车场用地专门规划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

(二)结合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是指结合交通场站、公园绿地、公用民防设施、学校操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道路广场、雨水调蓄池、垃圾站等市政设施,根据规划要求同步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

(三)配建增建的公共停车设施,是指建筑工程在满足配建停车位指标基础上根据规划要求增建的公共停车设施,不包括建筑工程自身配建的停车设施;

(四)临时设置的公共停车设施,是指利用待开发土地、高架桥荫、既有未利用空间等闲置空地临时设置的公共停车设施。

第三条(职责分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道路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推动协调本市公共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本市公共停车设施的开放使用和经营服务活动,并直接对结合市管交通场站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开展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按规定协同做好市管其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以及对市管公共停车设施的开放使用和经营服务实施直接监管。

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建立实施本辖区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推动协调区管公共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对单独建设、结合区管交通场站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开展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按规定协同做好区管其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监督管理区管公共停车设施的开放使用和经营服务活动。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审批,对执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设施的收费标准和计费规则予以核准确认。

规划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以及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按规定做好公共停车设施用地保障、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工作。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做好除单独建设、结合交通场站建设以外的其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和综合验收工作,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审查和验收、备案和抽查。

财政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换乘停车设施以及政府财力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停车设施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第二章  规划编制和建设审批

第四条(规划编制)

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应当会同市规划资源、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定期组织编制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报市政府审批。

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布局选址应坚持民生基本需求导向、差异化供给策略和因地制宜建设模式,重点聚焦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公共服务设施等场所的停车缺口和城市外围的公共换乘停车需求,灵活运用单独建设、结合建设、配建增建、临时设置等多种方式就近设置公共停车设施。

第五条(用地控制)

规划资源部门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布局选址要求,依法利用地表、地上或地下的土地空间资源,落实公共停车设施的选址位置、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并在规划实施时将有关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管理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规划条件,实施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按照规划要求,对于城市边角空闲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等储备土地以及城市更新和功能搬迁腾出的土地,应预留一定比例作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复合开发和集约利用交通场站、公园绿地、公用民防设施、学校操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道路广场、雨水调蓄池、垃圾站等市政设施的土地空间资源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建筑应在用地范围内配建增建一定规模的公共停车设施。

经批准的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六条(建设推进)

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建设、财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民防、绿化市容、教育等部门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按照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结合本区土地开发利用计划,编制本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土地供应、项目建设阶段逐步落实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具体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应当包括建设主体、责任单位、供地计划、建设时序、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停车位数量等内容。

第七条(土地供应)

单独建设、结合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供应应当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同一地块上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或者其他符合本市协议出让供地条件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时,规划资源部门应当就用地范围内建筑工程配建增建公共停车设施征询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将有关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内容、产权及使用权划分等建设管理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公共停车设施用地。鼓励开发建设地下公共停车设施,地下公共停车设施的出让地价标准向下逐层递减。存量建设用地改建项目设置的公共停车设施面积可不计入经营性建筑面积,对于底层架空层设置的公共停车设施面积可不计入经营性建筑面积,不收取土地价款;纳入经营性建筑面积的,采取存量补地价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八条(项目审批)

对于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简化项目建议书审批程序;对于企业投资类或者小型以及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

对于单独建设和结合交通场站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市政交通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对于其他结合建设以及配建增建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房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施工许可和综合验收。规划资源、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充分征询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应当落实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按照规定配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慧停车设施以及配套交通标志标线。结合建设以及配建增建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应当设置专门的车辆出入口、进出坡道和独立的停车区域,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九条(权属登记)

公共停车设施竣工验收后,根据有关权利人的申请,按照本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予以土地使用权和公共停车设施产权登记。符合规定的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主体依法获得公共停车设施产权。

公共停车设施的产权应整体持有,不得分割登记并转让;除规划明确要求或者服务于周边老旧小区、医院等民生停车需求外,原则上不得以长期定向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变相分割转让产权。公共停车设施的产权按规定程序整体转让后,在前期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明确的相关建设管理要求一并转移至受让权利人承担。

第十条(鼓励支持)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以及运营公共停车设施。支持各区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公共停车设施投资运营主体,将辖区内规划明确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打包进行规模化开发。对于结合城市更新、旧区改造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区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在不减少停车位以及符合规划原则的前提下,允许单独建设、结合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配建洗车点、便利店等配套便民设施。鼓励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建设。

支持建设项目调整规划指标增建公共停车设施。在不修改详细规划的情况下,以下情形可以通过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程序完成:因增加公共停车位,可以增加建筑面积(不超过原规划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15%,且不计入容积率);在满足满足绿化种植、环境、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公共绿地的地下空间增加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因增加公共停车位突破原规划建筑高度要求。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在符合高度控制、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增设公共停车设施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鼓励集约化高效利用土地空间资源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对于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地上机械式立体公共停车设施的,原则上按照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施工、安装和使用的监督检验流程执行。对于建设地下机械式智能公共停车设施的,可以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按照机电设备层、停车设备层两层测算,在符合规划原则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详细规划调整优化相应规划指标,并做好规划审批与施工许可、综合验收、产权登记手续充分衔接贯通;对项目有关消防设计符合特殊建设工程情形的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予以设计、审查、验收。依托区相关部门建立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对机械式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规划、建设、交通、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新问题开展联合会商和专题协调。

结合公园绿地、公用民防设施、学校操场等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的鼓励支持政策,按照本市停车治理的配套支持政策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开放使用和经营服务

第十一条(交付使用)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或经产权人同意,公共停车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移交使用人,并签署移交使用协议。使用人原则上应当在正式接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予以启用,并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运行维护责任。

除土地出让合同有明确规定或者受场地等客观条件限制外,正式启用的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应当24小时向社会车辆无差别开放,不得限定开放使用的范围和对象。

第十二条(经营主体)

政府财力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对外经营且土地出让合同中未明确经营主体的,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确定经营主体。其他公共停车设施由使用人自行确定经营主体。

鼓励各区组建或明确公共停车设施专业经营单位,统一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停车设施经营服务。

第十三条(经营服务)

公共停车设施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公共停车场(库)经营登记备案手续,遵守《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明确的公共停车场(库)服务规范、收费价格以及票据管理规定,接受本市公共停车行业质量信誉考核。

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随车人员在公共停车设施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明确的驾驶员行为规范以及《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规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智慧停车)

公共停车设施应当按照本市智慧停车建设要求,分级建设智慧公共停车场(库),按照规定的规则和频次向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传输数据,通过本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开通停车信息引导、自动计费支付、便捷获取电子票据、错峰共享、精准预约等公共服务功能,在建成的智慧公共停车场(库)内提供场内行车导航、反向寻车等精细化服务。

第四章  公共换乘停车设施运营管理

第十五条(运营管理原则)    

规划明确具有停车换乘功能的停车设施,应当纳入公共换乘停车设施运营管理;凡符合本规定第十六条认定条件的其他停车设施,经申请认定后可以纳入公共换乘停车设施运营管理。

第十六条(认定纳入要求)

除规划换乘停车设施外,其他纳入公共换乘停车设施运营管理的停车设施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停车设施应位于外环线周边及以外区域;

(二)停车设施人行出入口与换乘所衔接的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的步行距离原则上在300米以内;

(三)停车设施所在区域具有较明显的停车换乘需求;

(四)停车设施提供用来服务换乘停车需求的停车位数量不宜少于100个;

(五) 停车设施开展换乘停车服务的期限不少于3年。

符合前款认定条件的其他停车设施愿意纳入公共换乘停车设施运营管理的,由相关停车设施经营者向所在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市道路运输局认定后纳入。

第十七条(换乘经营服务)

规划明确以及经认定纳入的公共换乘停车设施在经营服务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停车场(库)经营登记备案手续,并由相关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书面请示市交通委正式开展公共换乘停车经营服务,市交通委会同市道路运输局核实确认经营服务准备情况,并商请市发展改革委核定换乘停车收费价格后予以批复,相关公共换乘停车设施经营者按照批复要求开展经营服务。

第十八条(设施设备要求)

公共换乘停车设施配置的运营设施设备除应当符合本市公共停车行业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公共换乘停车设施周围区域合理设置停车诱导系统,在车辆入口处设置统一的公共换乘停车标志牌和规则牌,在内部设置换乘轨道交通的引导标志;其中,停车诱导系统显示屏上的公共换乘停车设施名称以所衔接的轨道交通车站名称标识。

(二)配备能使用本市公共交通卡控制车辆进出公共换乘停车设施并计收停车费的电子收费设备,相应设备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本市公共停车信息联网技术标准要求并经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核验通过。

第十九条(换乘车位调整)

公共换乘停车设施的换乘停车位连续6个月的工作日平均利用率低于20%的,经营者可以向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减少换乘停车位数量,经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市交通委同意后实施。

公共换乘停车设施的换乘停车位连续6个月的工作日平均利用率高于80%的,且有条件增加换乘停车位的,经营者可以向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增加换乘停车位数量,经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市交通委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条(换乘服务终止)

经认定纳入的公共换乘停车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终止换乘服务:

(一)换乘停车位减少到50个以下的;

(二)开展运营满1年后,最近连续3个月换乘停车位的工作日平均利用率低于10%的。

符合本条前款规定条件的公共换乘停车设施需要终止换乘服务的,经营者可以向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终止换乘服务,经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市交通委同意后实施,并于正式终止换乘服务之前30日在入口处公告。终止换乘服务后,经营者应当立即撤除公共换乘停车设施相关标志。

第二十一条(换乘优惠规则)

本市对停车人在公共换乘停车设施停放车辆期间换乘轨道交通并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条件的,执行优惠的换乘停车收费标准:

(一)在公共换乘停车设施的换乘停车服务时段内停放车辆,有关换乘停车服务时段应充分覆盖公共换乘停车设施所衔接的轨道交通站点营运时间,原则上应至少比该站点首班车时间提前30分钟、末班车时间延后30分钟,具体服务时段由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市交通委同意后实施;

(二)使用公共交通卡刷卡进入公共换乘停车设施停放车辆,车辆出场时使用同一张公共交通卡刷卡支付停车费;

(三)在车辆停放在公共换乘停车设施期间,持同一张公共交通卡刷卡进出轨道交通站点;

(四)车辆出场时刷卡付费的公共交通卡记载有当日停放车辆期间进出轨道交通站点的记录,并且最近的一次进出站记录不得为在相关公共换乘停车设施所衔接站点同站进出;

(五)公共交通卡内余额足以支付本次停车费用。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按相关公共换乘停车设施公示的计时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收费价格管理)

符合换乘优惠规则的公共换乘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和计费规则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根据不同公共换乘停车设施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并公布。

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核定的换乘停车收费标准和计费规则,不得擅自调整。

第二十三条(换乘经营补贴)

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换乘停车设施执行优惠的换乘停车收费价格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局在市财政部门指导下另行制定。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