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五金商贸城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3.项目业主: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合肥市包河区五金商贸城停车场,停车场面积约为7.1万㎡(含道路),规划停车约1700辆(小型车),停车场出入口八进八出 。
5.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22年5月,建设周期约45日历天;
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7.项目概况:本招标为合肥市包河区五金商贸城停车场建设工程
施工监理工作,其中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包括停车地面结构施
工;停车场现场水电及工程管线(给排水/强弱电)施工;停车
场智能化施工等。
8.项目类别:施工监理服务
9.项目预算:3.0万元
10.所需提交文件份数:共壹份。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经验丰富的长期驻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2.总监资格标准:注册监理总工程师,担任类似项目总监经历至少两年;
3.投标人三年来所监理的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市场不良行为而受到查处;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5.投标人不允许以各种方式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投标人将负担全部责任。
三、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范围
监理人受采购人委托,承担本项目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和验收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项目协调等,确保项目按期、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监理规划、合同、图纸等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2.进度控制监理人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及实施计划报审表,并签署审核意见;监理人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并检查项目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实施项目;监理人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监理人应定期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及时处理项目进度变更申请;监理人应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按需签发监理意见或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3.造价控制监理人应协助业主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签发项目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人应审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造价等方面的变更,并做备忘录;监理人应及时处理各种索赔申请,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结算。
4.安全控制
监理人应审查承建单位安全生产措施是否目标明确、可行;是否周密、合理、有针对性,并检查实施情况;监理人应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合同管理
监理人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承建合同的有关条款,对项目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变更并报采购人批准;监理人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6.协调监理人应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如监理例会、工地会议等,做出会议纪要,并提交采购人和承建单位;监理人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性;监理人应协调解决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7.信息管理监理人应妥善管理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各类文档,如: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日志和备忘录等资料;监理人应做好实施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监理人应监督采购人和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项目文档;监理人应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以及各类往来文档的存档,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采购人。
8.监理产出物
包括但不限于:开工令、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各类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监理记录、阶段性项目工作总结、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等。
(三)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1)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人能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监理工作,指派项目监理工程师。
(2)投标人能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内容及监理要求提供项目工作方案和详细、合理的监理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监理工作概况;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手段和措施;合同与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设施。对本项目监理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的阐明并提出应对措施及合理建议;对本工程的其他建议、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保证,能在采购人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监理工作以及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4)投标人应对项目有关情况保密,若因投标人的管理、工作人员责任心等原因造成用户建设信息或资料外泄,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与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2.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成员人数为2人及以上,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能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
四、施工监理服务及验收应遵守的主要规程、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6、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现行有关法规、规章、建设技术规范、标准;
7、本工程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设计图纸(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地质勘察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五、投标报价
1.每一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在相应工程造价范围内只有一个监理投标取费率。
2.投标报价和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
3.投标报价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条件,结合自身企业监理实力及当地市场行情按监理费率 %(百分率)计算,最高限报价不得超出3.3%,否则予以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为实施完成本合同委托的监理项目所必须的全部费用,为总包干费用,包括成本、税收、保险、利润和物价等一切因素。一旦中标,监理取费率不再调整。
5.招标人提供的设备与设施,产权归招标人所有,监理期满后归还招标人。其易损件、消耗品等一切使用费用由使用方承担。自带设备、设施、仪器等工器具使用费、折旧费等应计入报价中。
六、评审方法和标准
1.本项目选择监理费率报价最低的单位进行合作,经公示确定中标单位。
2.该中标单位的监理费率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其报价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价=该工程审计后的工程实际支付总价款×中标费率。)
七、本项目询价说明
1.被询价单位可以不对发函人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2.如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则发函人有权终止本次询价,且不向各报价单位作任何解释。
八、响应材料提交
1.投标函(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注册监理总工程师等相关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所监理项目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及相关事宜
1.被询价单位应根据询价通知书内容,于2022年05月11日下午15:00前,向询价人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胶装密封后送至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五楼办公室(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60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询价通知书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十、服务方式和付款方式
1.服务方式: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发送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见附件。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具体以合同为准。
十一、补充说明
1.投标人及拟派驻场监理工程师不能与本项目主管单位、招标人、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如有隶属关系,不得参与投标,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履约期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披露。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60号
联系人:蒋 工
电话:13515658816(同V)
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