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及活动室施工
项目编号:CBGX2020-001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省豪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拾捌万玖仟捌佰捌拾叁圆玖角贰分(小写:689883.9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森凯利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拾叁万肆仟捌佰肆拾壹元捌角贰分(小写:734841.8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拾肆万贰仟叁佰柒拾贰元伍角贰分(小写:742372.52元)
招标人名称: 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城泊)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60号五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0551-6383 8857
公示期:2020年06月28日至2020年07月0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异议),提出方式:①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有值班人员)向合肥城泊提出;②以电子邮件形式(质疑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fu8063@dingtalk.com)。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庐阳区金寨路360号五楼,联系电话:0551-6383 885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