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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和平广场地下等停车场充电桩合作招租询价公告
时间:2025-11-27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CBYY-2025-ZC011  

2.项目名称:肥东和平广场地下等停车场充电桩合作项目;

3.项目范围:租赁和平广场地下停车场坐落于公园路与临河西路交口(西北角);四中停车场坐落于人民路与浮槎路交口(西南角);外贸停车场坐落于撮镇路与长江东路交口东北角;花园停车场坐落于龙泉路与临河东路西南角;衡器厂停车场坐落于撮镇路老衡器厂;共计不低于120个(及以上)车位建设快充桩,合作期不少于3年。

4.项目业主: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签约主体: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

6.项目概况:肥东和平广场地下等停车场充电桩区域车位出租以及配套施工

7.项目类别:£工程 □货物 ☑服务

8.项目概算:租赁不低于120个(及以上)车位,单泊位租金不低于150元/月/位,年租金不低于216000元,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方式。采用有效报价内“最高者中标”的原则

9.响应文件份数:共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若正、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二、资格条件及相关说明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等相关内容。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累计具有35(含)个及以上的充电桩的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运营业绩的证明,需提供业绩合同(内容须清晰体现合同双方、签订日期、充电桩数量、服务内容等),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且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5.本项目不允许以各种方式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三、项目报价

1.报价方式:租金价格     元/月/泊位(不低于150元/月/泊位),     据此计算,年租金价格不低于216000元。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所报单价为包干价,包含以上全部费用,一旦中标,不予以调整。

四、投标材料提交

投标函需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2.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3.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文件等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5.相关业绩案例(提供符合本招租询价文件第二章第3条要求的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简介(如有)

7.无不良征信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8.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采购基本要求

1.工期要求:总工期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3.投标人应完全理解招标人的需求,并保证全部响应。

4.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5.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该项目拟派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六、评审方法和标准

1.首先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按照单车位每个月最高租金价格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2.该中标人的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其报价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可以不对招标人的采购文件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4.本次询价采购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如询价响应人不足三家则询价人有权终止本次询价,且不向各合作单位作任何解释。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应根据本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于2025年12月5日15:30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大街与明光路交口东方大厦22层2220室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4.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15时30分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响应人须确保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30201030920038648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

3、投标保证金退还:
(1)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无息返还。
(2)中标候选人:合同签订并生效后7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如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响应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响应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3)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中标候选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署合同的。

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20000元(贰万元整)

2、担保形式:对公银行转账

3、收受人为:招标人

4、提交时限及退还:按附件6《肥东和平广场地下等停车场充电桩配套服务车位租赁合同》第三条内容中的要求执行。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

账号:17973838411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

十、补充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履约期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

2、中标单位将与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签订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2220室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0551-65537082

 

附件:

肥东和平广场地下等停车场充电桩合作招租询价文件(3).docx

 

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11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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